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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添加时间: 2016-11-24

(2015-2016学年)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大连艺术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学的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促进了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院信息,使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有效提升。

1. 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学院成立了大连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督导办、学工部、新闻中心及各二级分院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督导监察办公室,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和督导办兼任。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完善了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明确了学院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主要工作人员。由此全院上下形成了由学院党委主抓,院长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督导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着手制定了《大连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证等各项内容做出了全面的规定。保障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3. 加强信息公开培训

自《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发布以来,学院办公室多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解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就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培训。

4.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止2016831日,学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学院主网站及二级单位网站共23个,专项工作网站3个,公开内容包括教学、科研、招生、就业、财务、人事、图书后勤、学生管理等学校管理与服务信息。同时学院积极利用新媒体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学院官方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各项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提供了及时有效、多途径的支持。截至目前,官方微信订阅人数近47000人,发布信息1300条。

5. 规范信息发布形式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通过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增强公开时效;通过工会、教代会、新闻发布等组织形式,进一步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通过大连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台、校务信息电子屏、校务宣传栏等随时公布学校信息,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日常信息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使学院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及涉及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得到了及时公开,学院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也逐渐规范化、制度化。

1. 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所列举的10大类50条中要求的相关内容。

2. 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我们把学院主网、招生网、就业网、教务处网、OA办公系统等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同时把微信公众号、校内广播、宣传栏、公共视频等新媒体作为校内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通过学院党委会、教代会、行政办公会公开研究,并通过党委或者行政颁布的各类文件、通知进行公开;召开的各类全校性、部门性大会进行了公告;同时,学院还通过报社、广播电视台等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学院工作;学院还开展实践周活动,作为校园“开放周”,通过该途径让社会广泛认识和了解学院。

由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发展。一学年来,学院在学校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干部、人事与人才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方面通过各种渠道面向校内和社会进行了公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3. 学院各类网站。

学院网站www.dac.edu.cn/设立了学院概况、院系、部门、科研、学工、师资、招生、就业、交流、党群、政策、专题、新闻动态、媒体报道、校务公开、师生作品、大艺校报等主要栏目,对学院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对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重要信息进行了动态发布。网站首页“学院新闻”、“媒体报道”、 “校务公开”等坚持随时更新,学院的重要工作和需要师生及社会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得到了及时而全面的发布。

学校招生网是学校招生工作的专题网站,开设了招生信息、招生新闻、招生专栏、录取查询、专业加试成绩查询、网上咨询等栏目,适时公开学校的招生简章、计划和录取情况,并回答考生的各种相关提问。

学校就业网开设了就业政策、就业指导、招聘信息、自主创业、校友风采、资料下载、网上留言咨询等专栏。学校通过该网站及时公布各种招聘信息,毕业生通过该平台登录个人信息,完成网络应聘。

学校OA系统是学校公文流转、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公开以及协同办公的服务平台。2015-2016学年,学院通过各类信息公开网站(含部门、系部的子站和各种专题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2000余条,更新信息2000余条,成为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窗口。

4. 各类会议。学校定期召开党委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将学校的涉及到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坚持充分发挥民主的议事原则,在大会上进行公开讨论。学校将每周五确定为教研活动、政治学习时间,院领导到定点联系的党支部、教研室组织进行各种文件、规章制度学习以及业务讨论,通报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做到党务校务信息的充分公开,同时也收集和倾听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学校每年召开教师节大会,院长作《学院工作报告》,通报和总结学校去年工作,并提出新一学年的工作计划,将学校工作向全校公开。此外,学院还通过职工大会、学生大会、学生座谈会、干部会议、专题会议、座谈会、大艺讲坛等各种形式通报学院工作。

5. 各类文件。2015-2016学年,学院党委、行政共颁布各类文件260余份,涉及到学院的重大事项、重要通知、规章制度、人事任免以及教职工、学生奖励、处分等。

6. 校内媒体。学院通过校内广播、宣传栏、新闻中心、校报、公共视频、微博、微信等校内媒体,对重要的通知、安排等及时进行告知;学生评奖评优、学生学习生活费用资助、毕业生就业服务、党员发展、干部任免、人事评聘办法和结果等信息均通过宣传栏进行了公示。一学年校内媒体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

7. 学生工作公开。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学籍管理、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办法,在学生处网站上予以公开,在奖助学金评选方面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予以在校内进行2次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奖励处罚办法,我院《学生手册》中第三部分“行政管理”第一项中有“学生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在新生入学阶段通过新生教育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对违纪的学生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要求给予相应的处分和通报,并张贴在学院宣传栏中。

学生申诉办法,目前我院《学生手册》中第三部分“行政管理”第二项中有“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同时在我院网站设置了院长信箱,在教学楼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设立了书记信箱,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得到师生好评

(二)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1. 招生工作公开。学院按照国家、省市对招生工作的要求, 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微博上,主动公开本、专科生、艺术类、艺术类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通过走访、网络、来电等多种方式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一学年来,安排专人先后奔赴全省20多个市州近百个县(区),派发宣传资料30000多份,将学院的办学情况、收费及学生资助等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宣传。

(1)公开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根据辽宁省教育厅《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院制定了《大连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在章程中对招生录取原则、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等作了详细说明,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浏览学院网站、阅读招生宣传手册等获取信息。在单独招生简章中,对考核办法和录取规则进行了详细说明。

(2)公开招生计划。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过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辽宁省教育厅批准后,报送至各生源省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指定形式对考生公布,同时,学校通过学院网站和向考生发放招生宣传手册、参加部分省市高招咨询会、电话咨询热线、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3)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为了让考生第一时间了解我院的录取情况,在录取期间,学校在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通过各省招办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查询结果。

(4)高水平运动员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上报给各省招生办,并将录取结果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公布

(5)公开考生咨询和纪检监督电话。为了解答考生的疑问,我们通过学院网站、招生宣传手册和微信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布了考生咨询电话和纪检监督电话,建立了招生咨询处,录取期间全天值班,接待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

2. 财务工作公开。学院财政预决算、学院部门预算决算由财务处根据当年财政拨款及学院工作计划制订而成,财政预决算报表按规定上报上级各级部门,学院部门预决算由财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领导及各处室、系部传送。财政预决算数据按照上级关于财务信息公开及领导的要求定期在学院教代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及学院中层干部会议上公布。学校教育收费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相关项目收费,学院收费大厅收费公示、招办对外招生宣传资料及学院网站都公布各专业收费标准。每年定期接受上级物价监管部门及教育管理部门的检查,没有违规现象。

3. 人事工作公开。学院常年在学院网站上开设招聘专栏,并对需招聘岗位实时更新,并定期更新学院主要名师风采及其简介。在招聘程序上做到公开公正。并在OA系统中公布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与人员招聘信息,对员工岗位调整、调动、薪资等变化予以公示。

三、依法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未收到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申请。

学院党委、行政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出的各类咨询,特别是招生就业咨询、专业加试考试成绩查询、收费标准等进行了受理,并及时予以了答复;各新闻媒体对学院的采访,由党委安排专人进行了接待。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和减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公开的各类信息通过网站平台、展播系统、OA系统、各类会议和文件,公共媒体,以及各种主体活动,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较好的满足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调查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同时提出意见如下:

 1. 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会认知度;

 2. 加快校务信息公告栏公开频度。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未发生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学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深入推进的同时,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希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还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信息程序和审核流程不够规范、内容上与《目录》缺乏针对性。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继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对各部门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考核与监督机制的进一步细化完善;

三是继续加强培训和宣传。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获取信息的意识,扩大信息公开在公众中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研究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下一步重点是研究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预案,通过公开准确真实的信息,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发挥舆情宣传方面的作用;

五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责任。

 

                      大连艺术学院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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