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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

来源: 添加时间: 2009-04-09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党委要求,全院师生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5月3日,在北京大学建校110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来到北京大学考察,与北京大学师生代表进行座谈并发展了重要讲话。这是对全国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年学生的巨大鼓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年学生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意义深远,对于推进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单位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面、价值观、荣辱观,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实际行动支持奥运,倍加珍惜我国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努力营造蓬勃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此学院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二是联系实际,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师生的爱国热情引导到实际工作之中。
三是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造就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培育优良校风。
四是各单位学习情况可随时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学院将在《政工简报》上给予转发。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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