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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往届、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再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2-04-18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充实我校教职工队伍,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往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公开招聘的对象是大连艺术学院全日制往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优先)。

 

二、公开招聘的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法纪和校规,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并自愿留校从事管理等工作,事业心强,具有较强的实干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表现较为突出,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班级中排名前15名以内。 

4、中共党员、获国内外、省、部级各种奖项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

5、毕业时能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6、仪表端正,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具有团队意识、服从意识、开拓创新精神。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需求岗位

所学专业

任职条件

数量(人)

性别

院办秘书

声乐或表演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1

招生办工作人员

播音、声乐、艺术设计、工商管理

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胜任出差任务。

3

2

1

后勤处工作人员

艺术设计

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1

 

四、公开招聘程序

1、成立由各系书记、学生处长、教务处长、人事处长、督导办主任、就业办主任、院领导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长兼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2、各系负责将本次招聘通知内容,告知所属符合条件的往届、应届毕业生。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往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从校园网上下载并填报《大连艺术学院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经所在系(院)初审后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报名者进行复审,并将通过审核者资料报学院人事处。

5、人事处组织符合条件的侯选人统一参加面试、考核。  

6、经院委会讨论通过后,公示考核合格者初选人员名单。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延至428

2、系(院)初审时间:5657

3、学生处复审时间:58

4、人事处组织面试考试时间:59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人事处,电话:0411-87643472

 大连艺术学院人事处

2012-4-18

附:申请表(毕业生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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