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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推荐办法

来源: 添加时间: 2009-05-15

一、  选拔工作的基本原则

毕业生留校选拔工作是充实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应在人才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院人力资源结构的需要,按照岗位的要求,本着高标准、高质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优中择优的录用原则来进行,逐步培养留校毕业生成为学院建设与发展的一支重要骨干力量

二、  选拔对象及其基本条件

毕业生留校选拔对象特指我院应届已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热爱学院,热爱集体,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热衷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2、注重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要在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20%以内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外语原则上通过国家四级统考。

4、毕业时年龄应不超过25岁(截止到当年91日)。

    5、选留管理岗位的留校毕业生,要求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系统。

6、选留教师岗位的留校毕业生,要求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7、获国内外、省、部级各种奖项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中共党员、省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及获得市级奖学金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录用。

三、选拔留校毕业生的程序

1、成立由系书记、系主任、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就业办、院领导组成的留校学生考核领导小组,由人事主管副院长兼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2、领导考核小组从已获批准的各用人单位年度招聘计划中确定合适的留校学生岗位和留校名额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3、各系负责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积极报名。

4、凡符合基本条件的毕业生均可至校园网http://www.neudlac.edu.cn下载或至系部领取统一格式的《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由所在系初审汇总后报人事处。

5、人事处负责组织考试和面试。

    6、考核小组对报名留校并符合留校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要认真听取教师、辅导员及学生的意见,对拟留校学生写出考核意见。

    7、考核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三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

    8、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情况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处与留校毕业生签署协议。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人事处。

附: 《2009年公开选留应届毕业生工作具体安排》

2009年应届毕业生留校岗位》

《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表》。

 

2009年公开选留应届毕业生工作

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5月22

2、人事处资格审查:525--5月26

3、参加考试和面试:61--6月2

 

二、报名地点:人事处(美术楼一楼)

联系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87643472

 

 

 

 

2009年应届毕业生

留校工作岗位

 

序号

用人部门

岗位

人数

基本要求

1

学生处

内勤工作人员

1

优秀应届本科

2

教务处

教务管理工作人员

2

优秀应届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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